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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0   浏览次数:

根据《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陕教规范〔201915号)和太阳成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实施细则(陕工院院字〔2019118号)规定,现就公司全日制在校生,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具有公司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时间安排

1026日前,在校生完成员工网上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各二级学院完成审核。

三、认定流程

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将通过员工工作管理系统与线下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员工本人申请

1.线上

员工本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班主任审核。

2.线下

员工向班主任递交《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二)班级民主评议

1.线下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对递交书面申请的员工进行民主评议,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结果在班级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报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2.线上

班主任登录员工工作管理系统,审核员工申请,并提交二级学院逐级审批。

(三)二级学院审核

辅导员登录学工系统对所在班级申请员工进行审核,提交学工办主任,学工办主任审核完毕提交党总支书记审核。认定结果向本学院员工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后提交员工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将纸质版学院评审材料及员工申请材料报送员工处资助管理中心,请务必于1026前完成认定工作。

(四)学院审核

员工处资助管理中心将依据各二级学院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数据予以备案建档。

四、相关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认定审核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将下列材料报送员工处资助管理中心:

() 二级学院评审材料

1.《陕西工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困难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2.班级认定及公示照片电子版;

3.二级学院认定审核报告、公示及投诉处理情况。

() 员工申请材料

1.《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有效期为一学年,认定结果作为确定资助对象的依据。

2.公示时,严禁涉及员工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信息。

3.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员工的诚信教育,教育引导员工如实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既不隐而不报,更不能夸大虚报。如发现并核实员工(或监护人)存在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已获得资助的要取消相关资助,追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 请各二级学院在员工处资助管理中心领取《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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